天然气取暖的应急预案

时间:2024-02-20 00:26:58
天然气取暖的应急预案

天然气取暖的应急预案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编制应急预案。我们应该怎么编制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天然气取暖的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天然气取暖的应急预案1

1保障方式与范围

1、1提供保暖用品

对列入20xx年气代煤改造计划的农村住户免费提供应急保暖用品,即每户发放单、双人电热毯各一条。

1、2供给洁净型煤

1、2、1对今年已缴纳20xx年气代煤改造费用,但暂时用不上天然气供暖的住户、农村危房住户、未完成气代煤改造的中小学及附属幼儿园、农村信用社网点等企事业单位,按照每吨政府补贴800元、个人(单位)承担650元的标准供应洁净型煤(包含配送费用,每户限购不超过1、5吨);

1、2、2对今年具备改造条件但未缴纳燃气改造费用的住户,按照市场价每吨1450元供应洁净型,政府不予补贴。缴纳改造费用后,列入20xx年改造计划,可享受今年型煤补贴政策。

2实施步骤

2、1提供保暖用品

2、1、1建立保暖用品供应台账

县气改办根据20xx年气代煤改造电子台账明确电热毯需求量,联系电热毯货源,制定分配方案和台账。责任单位:县气改办

2、1、2发放保暖用品

县气改办负责协调各乡镇(区)组织辖区村街与供货公司签订供货合同,供货合同一式四份,县气改办、乡镇(区)、村街、供货公司各一份存档备案。电热毯到货后,气改办负责安排专人与供货商统一登记、发放,各乡镇(区)安排专人凭乡镇委托领取证明、领取人身份证件到供货商处分批次领取,领取后参照供应台账按照一定比例和轻重缓急的原则(对五保户、伤残病人、老年人和婴幼儿家庭优先发放)将电热毯发放至各村街住户,并建立发放台账(发放时需住户本人签字,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责任单位:县气改办、各乡镇(区)

2、1、3资金拨付

电热毯购置资金由各村街从工作经费中列支,工作经费不足部分,在20xx年预算安排中予以统筹保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区)

2、2供给洁净型煤

2、2、1建立洁净型煤供给台账

各乡镇(区)核实各村街用煤量,建立供给台账,县教育局核实中小学及附属幼儿园用煤量,县信用联社核实信用社网点用煤量,报县政府办公室、住建局、商务局各一份。乡镇(区)台账具体信息包括:村街、户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每户用煤量、售价分类。责任单位:县教育局、信用联社、各乡镇(区)

2、2、2洁净型煤供给

各乡镇(区)根据洁净型煤供给台账,凭镇、村两级出具的证明到县商务局开具认购单,并以乡镇(区)为单位凭认购单到大城县宇顺洁净型煤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顺公司)统一订购洁净型煤;宇顺公司依据认购单安排各乡镇(区)型煤点,送煤到村。各中小学由县教育局统一出具证明后到县商务局开具认购单再自行购买洁净型煤;农村合作信用社网点由县信用联社统一出具证明后到县商务局开具认购单再自行购买洁净型煤。宇顺公司统一印制销售单,销售单内容包括乡镇名称、居民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及购买量。销售单一式四份,公司、乡镇、购买户、商务局各存一份存档备查。责任单位:商务局、教育局、信用联社、各乡镇(区)、宇顺公司

2、3保障措施

2、3、1高度重视,强化督导。保障广大居民安全过冬是省、市下达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按照本方案要求,严格时限,抓好各环节工作。县政府督查室全程督导各单位工作落实进度,形成书面汇报,每天呈报县政府,对落实不到位、工作迟缓的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逾期未落实到位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政府主要领导作出解释说明。

2、3、2明确标准,严格程序。县气改办与各乡镇(区)协调配合,搞好衔接,严格做好取暖供给的统计、领取、订购、发放等系列工作,确保供给及时到位。同时,会同县商务局做好宇顺公司销售监管工作,严禁超范围销售。为确保县财政补贴资金规范操作,公司每销售20xx吨,由商务局、气改办确认后向县政府提出补贴资金申请,财政局审核后预拨付,待取暖季结束后经审计局审计、财政局审核后及时全额拨付到位。

2、3、3协调联动,强化监管。县工商和食药监局负责做好煤炭市场的监管工作,依法查处非法经营销售点,严厉打击销售不达标煤炭行为;县质监局负责对型煤企业生产环节进行批次抽检,确保煤炭质量达标;县环保局负责储煤场扬尘管控,依法查处用煤企业、单位使用不达标煤炭的行为;燃气公司加快气代煤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天然气取暖的应急预案2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燃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突出“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管理意识,保障国家、公民的财产、生命及社会的公共安全。

二、编制的目的

在发生燃气突发事件时,以便快速、积极、有序、有效地控制事态,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第10号令《城镇燃气安全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62号令《城镇燃气管理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4号令《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四、工程基本概况

常德市常德大道改扩建工程西北起金丹路,东南止沅水二桥,道路全长14091.165m(龙港路~武陵大道的1852.022m除外),金丹路至龙港路段起止桩号为:K0+000~K2+640,武陵大道至沅水二桥段起止桩号为:K4+492.022~K15+943.187,道路控制宽度70m,它既是常德市江北区的一条重要主干道,又是江北环城路的一段。

在常德大道K5+000~K14+910原有道路右侧均存在燃气管道,且燃气管道较多,位置错综复杂,目前仍然没有迁移。为创造施工条件,加快施工进度,根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意见,拟在燃气管道安全距离允许范围外开挖右侧雨污水管道,为预防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的事故发生,特编制本预案。

二工区燃气管线位于道路右侧,走向及埋设深度具有不规则性,且间隔一定距离设置了一处支管,长度约1.5~2m,设置了阀门。

在雨污水管道沟槽开挖及道路交叉口施工时,应先调查清楚原有燃气等管线的位置、数量等,开挖前燃气公司来人交底,开挖过程中燃气公司要有专人到场监护避免施工对原有管线造成破坏,而引发事故发生。

< ……此处隐藏21627个字……>坚持“安全第一、压非保民”的保障原则,统一指挥、协调运作、有序高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采暖季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因天然气气源供应不足或其他突发情况,出现紧急状态的应急保障协调工作。

(四)实施机构

西安市天然气保供指挥工作组(以下简称市保供工作组)。

(五)保供次序

按照《陕西省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的保供次序,将已配置气量分层配置给城燃企业和终端用户,无条件优先保障民生用气需求。保供次序如下:

1.居民炊事、生活热水、居民采暖、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学校、政府机关、职工食堂、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酒店、工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用气;

2.带有公共服务设施和采暖用热的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用户的安全负荷和载客汽车、环卫车等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运输车辆用气;

3.重点工业企业等断气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安全负荷用气;

4.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用气。

二、应急响应

(一)常态化措施

1.鼓励多能源供热。为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气,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按照中央和我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和“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供暖工作要求,结合采暖季天然气供需状况,暂停集中供热燃煤锅炉拆除工作,符合环保排放标准的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可视情况继续使用。鼓励使用电、地热能、太阳能等多种能源供热,缓解天然气保障压力。

2.加强节约用气宣传。加强对全社会进行采暖季节约使用天然气的宣传工作,倡导全市天然气用户节约用气、错峰用气。对工业用户及商业用户积极宣传采暖季中央和我省、我市“压非保民”天然气保供政策,争取理解支持,确保减限措施执行到位。

(二)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天然气供需缺口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从低到高设定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共四个等级。

1.Ⅳ级响应

预警特征:蓝色预警(一般,天然气日供需缺口小于5%)。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商业用户酌情减、限、停气。具体停气名单由各城燃企业提出建议,报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2.Ⅲ级响应

预警特征:黄色预警(较重,天然气日供需缺口为5%—10%)。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商业用户酌情减、限、停气。对公服锅炉(指机关单位和一般办公楼供热锅炉)限、停气。对大型集中供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限气量不超过30%)。对小区采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或轮换供气。对10吨以上小区集中供暖锅炉采取错峰使用机制(17∶00—20∶00停用),具体停气名单和减限量由各城燃企业提出建议,报市保供工作组批准后实施,同时由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发改委报告情况。

3.Ⅱ级响应

预警特征:橙色预警(严重,天然气日供需缺口为10%—20%)。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商业用户酌情减、限、停气。对公服锅炉(指机关单位和一般办公楼供热锅炉)限、停气。对大型集中供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用气(限气量不超过50%)。对小区采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或轮换停气。对5吨以上小区集中供暖锅炉采取错峰使用机制(17∶00—20∶00停用)。具体停气名单和减限量由各燃气企业提出建议,报市保供工作组批准后实施,同时由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发改委报告情况,市委、市政府酌情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4.Ⅰ级响应

预警特征:红色预警(特别严重,天然气日供需缺口超过20%)。

处置措施:根据用户分布情况,结合管网现状,尽可能平均分配用气需求,全市主城区范围共划分为9个区块,在缺口超过20%时,9个区块进行轮换停气减限(分片区停气时,尽力保障对医院、养老院、幼儿园的供气)。缺口每增加5%,即增加一个区块轮换减限,直至达到供需相对平衡。轮换减限措施报市保供工作组批准后实施,同时由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发改委报告情况,市委、市政府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主城区以外区域由当地政府和城燃企业执行各自保供限供应急方案。极端情况下,由市保供工作组统一指挥调度。

(三)响应启动与实施

1.指令批准。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根据各城燃企业报送的供需信息及启动应急预案建议,召集成员单位研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及相应预案级别的建议后,报市保供工作组审批。应急响应指令经市保供工作组组长审核签发后,由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第一时间分别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备。

2.指挥协调。预案启动建议获得批准后,由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根据应急等级发出相应指令,组织实施预案相应处置措施,并做好应急预案执行信息的发布工作。

3.指令传导。各成员单位接收到预警信息后,第一时间提出具体应急组织实施意见,待市保供工作组作出决定后,各成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应急响应指令下达后,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织落实应急措施,加强值班,保持联络畅通,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4.工作开展。各成员单位按照响应级别对应的预案,组织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相应措施的执行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天然气应急供应保障工作。并及时向市保供工作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防止舆论对天然气保供问题进行炒作。

5.信息报送。应急响应启动后,各成员单位应于每日17时前将前一日16时至当日16时期间的应急工作日报(电子版、盖章纸质版)报送至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周末和节假日仍需报送)。各城燃企业每日按要求报送供气情况及采取的应急保供措施,情况紧急时随时报送。

6.响应终止。当天然气短缺或其他紧急情况得到缓解后,市保供工作组经研判做出停止应急响应或降低应急响应级别决定,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立即向各成员单位发出相应指令,明确结束响应或执行降低响应级别。

7.总结评估。各成员单位在每次应急响应工作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单位应急工作评估(内容包括领导检查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等),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

8.监督检查。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1.本预案在市保供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实施,各成员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凡无故拖延应急处理工作或不服从统一指挥者,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各城燃企业、集中供热企业应按照本预案的组织和调控原则,拟定本企业的处置响应预案,报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备案。

3.各有关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本预案和各级预案内容,明确各自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内容。

4.应急响应结束后,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改进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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